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 上交所债券做市业务6日将正式上线******
中新网上海2月3日电 (高志苗)为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完善价格发现机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3日发布消息表示,已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债券做市交易业务将于2月6日正式上线。
据了解,首批做市商包括安信证券、东方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华泰证券、申万宏源、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财通证券和国金证券12家证券公司。
上交所介绍,自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制度改革以来,上交所债券市场蓬勃发展,债券规模迅速增长,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托管量已达15.94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年交易量达到380.2万亿,吸引了银行、基金、保险、券商等各类投资者的广泛参与,为建立做市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据悉,2022年1月上交所发布新债券交易规则,并在其中同时发布了债券做市业务指引,为债券做市提供了制度基础。近期上交所对拟参加债券做市的证券公司进行了做市技术验收,并组织证券公司开展债券做市业务专项技术测试。首批做市标的包括利率债券和高等级信用债基准做市品种。此外,各家做市商还可以自选做市标的。围绕做市标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了“上证基准做市国债指数”和“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指数”,并已于2月3日正式发布,指数标的券为上交所基准做市债券。
上交所表示,债券做市业务上线,旨在通过发挥做市商市场价格发现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债券市场提供流动性,激发二级市场活力,通过提升二级市场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强化债券市场风险定价和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功能,是上交所持续加强买方市场建设的重要一环。
下一步,上交所指出,将稳步推进债券做市业务,扩大做市商群体,拓宽做市券种范围,持续完善债券做市支持机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入推进债券交易机制改革优化,以持续的产品创新与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市场效率和流动性水平,进一步激活市场发展动力,持续完善买方市场建设,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